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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从旁边拎起半袋干稻草铺在泥地上,示意我踩着过去。
    我愣着没动。
    他抬头,眼睛很黑,眼尾有道浅浅的疤,像是被什么划的,不狰狞,却让那双眼睛显得格外沉。
    “踩。”他说,声音不高,像碾过石磨的谷粒,粗粝,但稳。
    我踩了。
    他托住我的胳膊肘,力道很轻,却让我站稳了。然后他转身,抄起铁锹,三下五除二把散落的谷子铲进簸箕,又一趟趟运进仓房。等最后一簸箕倒进粮囤,他额角全是汗,头发湿漉漉贴在额角,衬衫后背洇开一大片深色,像一幅未干的墨画。
    我站在仓房门口,抱着自己空荡荡的簸箕,忽然觉得喉咙发紧。
    不是因为摔疼了,而是因为他弯腰时,后颈露出的一小片皮肤,白得晃眼,和他沾满泥灰的手形成一种近乎疼痛的对比。
    那天之后,我开始“偶遇”他。
    他修水泵,我就去井边打水;他帮李婶补猪圈篱笆,我就牵着妹妹在隔壁菜园摘豆角;他傍晚骑那辆叮当响的二手自行车路过我家院墙,我就刚好在院里晾衣服,把一件蓝布衫抖得哗啦作响,仿佛那声音能盖住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他从不主动搭话,可每次我走近,他手上的活儿总会慢半拍。拧螺丝时,指节会无意识地绷紧;焊铁皮时,护目镜后的睫毛会微微颤动;甚至只是蹲在路边抽烟,烟头明明灭灭,目光也会追着我的影子,从青石阶移到泥墙根,再移回自己沾着油污的球鞋尖上。
    我们之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却比任何情书都更密实。
    直到那个蝉声炸裂的午后。
    我坐在老槐树浓荫下抄《诗经》,抄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笔尖一顿,墨团晕开一片。陈砚就坐在我斜后方的矮墙上,修一台坏掉的收音机。他拆开后盖,镊子夹着细如发丝的铜线,一点点接驳。阳光穿过树叶缝隙,在他手背上投下晃动的光斑。
    我假装翻页,余光却黏在他手上。
    他忽然开口:“‘依依’是什么意思?”
    我吓了一跳,笔尖戳破纸页。
    他没看我,镊子仍稳稳悬在半空:“广播里放《采薇》,女声念这句,我听不懂。”
    我合上本子,耳根发热:“……是轻柔的样子。柳条随风飘,舍不得人走。”
    他“嗯”了一声,终于抬眼。
    风恰好掠过树梢,槐花簌簌落下,有几朵停在他肩头,白得近乎透明。他没掸,就那么看着我,眼神安静,却像把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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