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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而言之,自先秦至今,步兵方阵变得越来越「扁」。
    而司马懿虽然不像麋威那样看过秦始皇兵马俑那些古早的步车协同作战形态,但他毕竟距离那个时代不算远。
    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没有过多波及兵书。
    所以他自然是深谙个中变化之妙的。
    再结合眼前的军情,很快一目了然:
    双方数万步兵,在这片平坦开阔的旷野上来回推搡、冲杀了大半日,早就混作一团,难分彼此。
    而汉军的五千精锐突骑虽然有著对魏军步兵摧枯拉朽般的优势。
    但在冲溃了一开始的东侧步阵之后,很快就发现前方魏军步兵阵中,夹杂著不少自家步兵。
    若继续保持高速冲锋,难免伤及友军。
    可也不能因此放慢速度仔细辨认敌我。
    失去速度的骑兵,那庞大的体积堪称步弓步弩的活靶子,纯属嫌命长。
    所以这些汉骑兵很快就转向了战场南北两翼,改突击为游击。
    但中路的乱局也不能不去管,任其纠缠拖延下去。
    这不符合麋威速战速决的初衷。
    于是乎,速度稍慢,但武装到马牙齿的战车,就成了麋威所准备的替代方案。
    却也不是直接冲击敌阵。
    而是随著战车往前压迫,不管是魏步兵还是汉步兵,全都会本能让开道路很少有人在面对四匹高头大马所拉的战车时,还有足够的勇气往前冲。
    这一点,不管是春秋时的步兵,还是当下的步兵,都是一样的。
    敢于螳臂挡车者,终究是少数中的少数。
    而随著车阵冲开了步阵。
    魏步兵自然不敢撄其锋芒,只能一退再退。
    汉步兵却能够自发地跟随「麋」字将旗飘扬的战车而动,自然而然地融入狭长的步阵之中,并继续排成纵队。
    这甚至不需要麋威的将军们主动去提醒。
    因为在这片混乱到人挤人的战场之中,想要往前推进,迅速穿插,狭长的阵型就是唯一的选择。
    于是乎,随著麋威的车驾不断前行,其身后汇聚过来的步兵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
    在司马懿的角度看来,正如一条不断膨胀的巨蟒。
    巨蟒膨胀到某一刻,终于化作东方巨龙,又似一记数万人凝聚而成的如山拳头,狠狠砸到了司马懿的面前。
    而直到「麋」字将旗距离马前不足百步的时候,司马懿的坐骑依然未能完成提速。
    这一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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