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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盯着刘策,如果目光能杀人,刘策已经被他千刀万剐了。
    可刘策根本没看他,只是淡淡地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什么。
    朱棣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心里的震撼比刚才在医馆门口还要大。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他之前一直忽略了的事实:刘策在京城的影响力,远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
    这些守卫不只是不敢动刘策,而是不愿意动刘策。
    两者的区别在于:不敢动,是畏惧,不愿意动,是认同。
    而刘策,是两者皆有。
    能让皇宫守卫、锦衣卫这些眼高于顶的家伙在心底里产生认同,这比让他们畏惧要难得多。
    朱棣在北平带兵多年,他太清楚了,要让手下人怕你,很容易,杀人立威就行。
    但要让手下人心甘情愿地站在你这边,在你和你的敌人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你,那就不是你杀多少人能做到的了。
    刘策凭什么?
    就凭他是个神医?就凭他救了太孙?就凭他治好了李文忠?
    朱棣的目光在刘策身上停留了好一会,然后他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
    刘策的月白色锦袍,和他大哥朱标今天穿的是同一个款式。
    他和大哥朱标感情很不错,上午回来的时候,就和大哥好一阵寒暄,记得朱标的衣服。
    朱棣心里咯噔了一下。
    这件衣服他见朱标穿过,是东宫特制的料子和款式,外面绝对没有。
    可刘策居然也穿着一件一模一样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件衣服是朱标送的,而且不是随便送的,是把自己同款的衣服送给了刘策。
    这在皇家意味着什么,朱棣太清楚了。
    “大哥这是把他当自己人。”
    朱棣心里默默地得出了这个结论。
    一个被太子当成自己人、被太孙当成救命恩人、被父皇当成红人、被李文忠当成恩人的人。
    他同时拥有东宫、御前、武将三重势力的好感。
    这样的人,谁动得了?
    怪不得这群守卫不动手啊。
    他们不是傻,他们是太聪明了。
    朱樉和朱棡虽然不笨,但这会恼怒至极,智商天外遨游,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
    在他们眼里,刘策就是一个会点医术的七品芝麻官,运气好救了朱雄英才得了点赏赐,本质上还是那个太医院里端茶倒水的杂役。
    所以他们才敢在医馆里那么嚣张,才敢在刘策面前摆亲王的谱。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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