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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策哪里看得下去这个?
    他第一次扶是虚扶,是礼貌。
    这一次他直接弯下腰,双手抓住晚秋的手腕,使了把力气把她从地上拽了起来。
    她的手很软,也很凉,指尖还沾着方才磕头时蹭上的微尘。
    他就这么攥着没松,直到她站稳了才放开。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晚秋的心跳漏了整整一拍。
    她低着头,两颊烧得通红,方才在眼眶里打转的泪珠还没来得及擦,挂在睫毛上,衬得那双眼睛像被春雨洗过的湖面。
    明朝对男女之礼管束极严。
    大夫诊脉可以碰手腕,那叫望闻问切,不算失礼。
    可正常男女之间,虚扶是礼貌,实扶是亲近,碰了手腕就是越界。
    刘策不知道这个规矩,或者他知道但没当回事。
    在他眼里不过是顺手把人拉起来,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在晚秋眼里,这是刘策已经认了她身份的意思。
    她方才说要做奴婢伺候他,他答应了。
    然后亲自把她扶起来,还扶了手。
    这么多年来,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以这样的距离、这样的方式接触。
    心跳快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刘策看她站稳了,便松了手,退后一步。
    晚秋垂着头站在他面前,泪水还在眼眶里转,嘴角却是翘起来的。
    那双如同碧水烟波一样的眼眸,此刻荡漾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温柔波澜。
    她看着刘策,目光里满满的爱意几乎要溢出来。
    眼前这个男子,是她十六年人生中对异性全部美好幻想的集合。
    她见过那么多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世家公子,没有一个像他。
    不是因为他医术有多高,不是因为他得圣宠有多盛,不是因为他长得挺拔。
    是因为他站在那,就让人觉得安稳。
    天塌下来他顶着,王爷来抢人他扇回去,皇帝要怪罪他硬扛着,而他答应你的事情,他就会做到。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那天刘策走进了教坊司,点了她来唱曲。
    哪怕以后还有无数的苦要吃、无数的风雨要经历,只要跟在这个人身边,她就什么都不怕。
    门外。
    朱雄英把耳朵从门缝上移开,撇了撇嘴。
    他直起身子,拍了拍衣襟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用一种极其平淡的语气对身后的刘三等人说:“行了,没什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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