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麦左右看了看,转头对高远道,“等我去新市场给娃买了新鞋子,咱们再去吃饭怎么样?”
“时间刚好来得及,他们就在海洋饭店办酒席,新市场后门,咱们算是顺路。”高远将小妮抱了起来,“走吧,叔叔给你买皮鞋。”
陆小麦伸手看向大妮,“走吧,给你也买一双新皮鞋。”
虽然这时的县城还很破旧,老城墙还没有完全拆除,但城里人的生活水平已经逐渐跟乡下人拉开距离。
不用粮票没几年,但县城的经济已经蓬勃发展,服装店鞋铺子,还有很多杂货铺,花花绿绿的衬衫和裤子,装点得西北小县城充满活力。
街上的大喇叭放着港台地区流行的音乐,每家铺子门口都有收音机,每隔几百米就有大喇叭放秦腔长短,吵吵闹闹不会觉得头疼,反而让陆小麦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朝气。
这是一个即将起飞的时代,街上的每个人淳朴又充满干劲儿,十字路口卖毛驴拢套的摊子前,一个穿着坎肩背心的男人卖力地吆喝着,那黝黑的肤色和响亮的吆喝声,让人感到心潮澎湃。
这一切都让陆小麦觉得,自己之前的痛苦仿佛一滴水掉入大海,被稀释得无影无踪。
人就应该这样,大步朝前走。
“咦?陆小麦,好巧啊!”
陆小麦转头,“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