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麦说是不管牲口,可她忽然想起来,这些小事本就是大妮跟田俊在做的。
小俊虽然爱偷懒,但分给他的活儿都完成了。
来到河湾,她碰见了不少熟人,不由感慨,人还是年轻时看着好看。
他们好些人在记忆中老了死了,如今想想,人这一辈子短暂的很,为何就非得折磨身边人呢。
“这是田家的儿媳妇吧,你一个人来这儿割猪草了吗?”
说话的是甘家的老婆子,五六十的年纪,看着十分慈祥。
她可是田家庄子上最贤惠的婆婆,就是命苦了些,长子已经去世好些年了,连个孩子都没留下。
“还有小妮,我们俩。”陆小麦跟她寒暄道,“甘家妈,你家孙子都陪你来了。”
远处细细的河水边,几个正在嬉戏打闹的孩子就是甘家的。
前世陆小麦最是羡慕甘家的和睦,甘家妈是个好婆婆可不是随口说说,她的长媳建琴自丈夫去世之后,一直留在甘家不愿离开。
刚开始大家都说是因为甘家妈贤惠,大家还不信,后来接触的久了,陆小麦深信不疑。
长媳要留下,甘家老两口一合计,让老二娶了嫂子。
他们的二儿子五官端正,性子也活泼,在姑娘堆里很受欢迎,因为他会逗人,爱挑人爱听的说。
所以,曾经陆小麦最羡慕比她大十几岁的建琴。
哪怕建琴不能生育,甘家人也没让她走,依旧和和气气的过日子,哪怕他的三儿子一直未婚,整个甘家也没个孩子出生。
他们或许心里着急,但一家人安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后来建琴跟丈夫收养了个女儿,是那女娃父母生了太多姑娘,将她送了人。
虽然,她的名字叫带弟。
陆小麦后来更羡慕带弟,她怎么就那么幸运,来到如此和睦的家里。
命运就是如此奇妙,自从有了带弟,十几年没有动静的建琴怀上了,她先后生了三个孩子,却从未减少对带弟的关爱。
带弟后来还上了大学。
她很羡慕,甚至心想为何重生了还是重生在田家,为何不重生到结婚前,她就算是死也不会嫁给田大川。
当初父母喊她回去嫁人之时,她该连夜逃跑的。
“来,歇会儿,吃些我做的糜面馍馍,甜得很。”甘家妈递过来一块带着焦黄的馍馍,“小妮,这儿还有块点心,给你。”
“这使不得,给你家娃留着吧。”陆小麦连忙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