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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府,正殿。
    虽说是“正殿”,但看这规模,这装潢,简直比紫金城的奉天殿还要奢华三分。
    金丝楠木的柱子,上面盘着五爪金龙(虽然被涂了漆掩盖,但依稀能看出轮廓)。
    地毯是波斯进贡的羊毛毯,踩上去脚脖子都能陷进去。
    两旁侍候的婢女,个个身穿轻纱,虽是大冷天,屋里却暖和得像春天,地龙烧得那是相当旺。
    “啧啧啧。”
    李逍抱着儿子坐在主位旁边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只和田玉的酒杯,忍不住咂舌。
    “二殿下,你这日子过得,比陛下还滋润啊。”
    “这酒是西域的葡萄酒?这肉是熊掌?”
    “你这一顿饭,够西安府的老百姓吃一年了吧?”
    朱樉换了一身簇新的蟒袍,坐在主位上,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的红光。
    回到了自己的地盘,那种被人追杀、当乞丐的狼狈感终于一扫而空。
    他又变成了那个在关中说一不二的秦王。
    “李叔,您这话说的。”
    朱樉哈哈一笑,端起酒杯,“人生在世,吃喝二字。父皇那是自己找罪受,咱们当儿子的,替他享受享受怎么了?”
    “再说了,到了这西安府,那就是到了侄儿的家。”
    “您救了侄儿的命,这顿饭,那是侄儿的一片孝心!”
    李逍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孝心?
    我看是“展示肌肉”的心思更多吧。
    这小子,心里还是不服气。
    虽然被逼着去海外,但还是想在临走前,在他这个“钦差”面前找回点场子。
    证明他朱樉不是个只会跑路的废物,也是有獠牙的。
    “行,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李逍也不客气,夹了一块熊掌喂给怀里的李承乾。
    “儿子,张嘴,这玩意儿补,吃了长力气。”
    李承乾来者不拒,啊呜一口吞了下去,嚼得吧唧响,吃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乱瞟,寻找下一个目标。
    酒过三巡。
    朱樉突然放下了酒杯,拍了拍手。
    “啪!啪!”
    丝竹声骤停,舞女们如潮水般退下。
    紧接着,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殿外传来。
    “咚!咚!咚!”
    每一步落下,仿佛连地面都在跟着颤抖。
    一个身高足有两米、满脸横肉、浑身肌肉像花岗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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