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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闺女。
    后院里,整天都是娃娃的哭闹声和嬉笑声,热闹得跟幼儿园似的。
    其次是李逍自己。
    三年的咸鱼生活,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富态了。
    原本棱角分明的下颌线圆润了不少,皮肤也被山水养得白里透红,虽然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但举手投足间,多了一股子“家大业大”的沉稳(其实是懒)。
    “驾!驾!”
    “爹!快跑!马儿快跑!”
    清晨的阳光下,李逍正趴在厚厚的地毯上,脖子上骑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娃娃。
    这正是李家长子,已经满三岁的李承乾。
    这小子长得太结实了。
    才三岁,个头却跟人家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胳膊腿粗得像藕节,那手劲儿更是大得吓人。
    “哎哟!轻点!轻点!”
    李逍呲牙咧嘴地求饶,“儿子,你那是手,不是钳子!爹的耳朵快被你揪下来了!”
    “咯咯咯!”
    小承乾笑得口水直流,两只小胖手死死抓着李逍的耳朵,两条小短腿还在用力夹着李逍的脖子,嘴里大喊:
    “冲啊!杀鞑子!”
    李逍感觉自己脖子上骑的不是儿子,是一座小山。
    这特么就是霸王血脉?
    这才三岁啊!要是再长两年,自己这个当爹的还能不能在家里确立威信了?
    “行了行了,下来吧祖宗!”
    李逍腰一软,直接瘫在地上,“马儿累了,要歇会儿。”
    “不嘛不嘛!还要骑!”
    小承乾不乐意了,小嘴一扁,刚要发作。
    突然,一股温热的暖流,顺着李逍的脖颈子流了下来,瞬间湿透了后背。
    李逍身子一僵,表情逐渐凝固。
    “李!承!乾!”
    “你特么又在老子脖子上画地图?!”
    ……
    一场鸡飞狗跳的“父慈子孝”之后,李逍终于换了身干净衣裳,站在了农庄的门口。
    看着那一辆辆装满家当的马车,看着这住了三年的山清水秀之地,他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不舍。
    “三年之期已满。”
    李逍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老朱的假期结束了,该回去上班了。”
    “夫君,别感慨了。”
    沈青鸾抱着二儿子,指挥着下人搬箱子,脸上倒是喜气洋洋。
    “京城的铺子都积压了三年的账本等着我对呢,再不回去,那些掌柜的都要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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