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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三年,春。
    金陵城,应天府。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格外的早,秦淮河畔的柳树才刚吐出嫩芽,空气里已经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燥热。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这是大明开国的第十三个年头,四海升平,万国来朝,好日子还在后头。
    可对于躺在逍遥王府后花园躺椅上的李逍来说,这空气里飘着的哪是花香,分明是血腥味。
    浓得呛鼻子的血腥味。
    “唉……”
    李逍长叹一口气,把盖在脸上的《春秋》拿下来,眯着眼看了看头顶那四角四方的天。
    穿过来三天了。
    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也过了三天。
    他现在的身份,是大明唯一的异姓王——逍遥王。
    听着好听,位极人臣,荣华富贵。
    实际上?
    这简直就是坐在了火山口上!
    李逍翻了个身,心里的吐槽如滔滔江水。
    这可是洪武十三年啊!
    熟读历史的他太清楚这一年意味着什么了。
    就在这几天,那个权倾朝野的丞相胡惟庸就要倒台了。
    紧接着就是长达十年的大清洗,受到牵连被杀的人多达三万!
    上到公侯将相,下到寻常小吏,只要名字出现在锦衣卫的名单上,那就只有一个字——死。
    而他李逍,虽然没在朝中任职,但这“异姓王”三个字,在朱元璋那个疑心病晚期患者的眼里,本身就是一种原罪。
    当年跟着老朱一起要饭,一起打天下,老朱是一时冲动给了个王爵。
    现在天下坐稳了,老朱看着这异姓王,估计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李逍嘴里嘟囔着,随手抓起盘子里的一颗葡萄丢进嘴里。
    “王爷,您说什么烹?今天要吃狗肉吗?”
    旁边伺候的贴身小厮李福探过头来,一脸憨厚地问。
    “吃吃吃,就知道吃!”
    李逍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踹了一脚躺椅。
    “备车!”
    李福一愣:“王爷,这都晌午了,您要去哪儿?”
    “府里闷得慌,本王要去秦淮河听曲儿,散散心!”
    李逍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既然知道大难临头,总不能在家里坐以待毙。
    听说秦淮河上的姑娘个个才艺双绝,穿越一场,总得去见识见识这古代的“天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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