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里再次安静。
那些人的眼神变了。
有兴奋,有忌惮,也有一丝——跃跃欲试。
杀了上百人。
那是狠人。
但狠人,才值这个价。
“威哥,我去。”
第一个开口的,是那个满脸横肉的壮汉。
他叫阿彪,云南人,当年跟着国民党残军撤退到缅北,后来队伍散了,就留在蛇谷坡给人卖命。
杀过人,见过血,三十多岁,正是最能打的时候。
傻威看着他,点点头。
“好。算你一个。”
“威哥,我也去。”
第二个开口的,是个瘦削的中年人,脸上一道刀疤从眉骨斜到嘴角,左眼珠子是假的,泛着死鱼一样的白。
他叫丧狗,广府人,据说以前是港岛黑帮的,犯了事逃到缅北,在蛇谷坡混了七八年。
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傻威又点点头。
“算你一个。”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不到半小时,报名的人已经超过二十个。
傻威让阿彪把金条换成钱,然后从这二十多人里挑了十个。
都是身手最好的,杀过最多人的。
“就你们十个。”
他说。
那十个人站在他面前,眼睛里都烧着火。
傻威从桌上拿起一叠美金——刚从镇上换来的,一万一叠,总共五万。
他递给阿彪。
“每人五千。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每人再拿五千。”
阿彪接过钱,分下去。
十个人,每人一叠。
厚厚的美金,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威哥,那小子叫什么?”
丧狗问。
“陈国华。”
傻威说,“在港岛油麻地庙街,开了间杂货铺。门口有人守着,还有个妹妹,十二岁。”
丧狗的眼睛眯了起来。
妹妹。
十二岁。
“懂了。”他说。
傻威看着他。
“别动他妹妹。”
丧狗愣了一下。
“为什么?”
傻威没有解释。
他只是说:“雇主没让动,就别动。动了,尾款拿不到。”
丧狗点点头,没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