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终于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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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厦,三楼。
警戒线已经拉了四条,从楼梯口一直延伸到走廊深处。
白底红字的塑胶带在惨白的日光灯下格外刺目,上面印着繁体黑体字:警方案发现场,严禁进入。
走廊里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但血迹还在。
太多了。
水泥地面粗糙多孔,血渗进缝隙里,就算用高压水枪也冲不干净。
几个鉴证科的警员蹲在地上,用棉签小心翼翼地提取样本,每提取一处就用白粉笔画一个圈。
圈很多。
粗略数过去,至少十五个。
大声雄站在走廊中央,脸色铁青。
城寨里的斩人、深水埗的灭门、尖沙咀的黑帮火并……他以为自己什么都见过了。
但眼前这个现场,还是让他后背发凉。
不是尸体的数量——十七具,确实不少,但也不是他见过最多的。
让他发凉的是那种……精准。
每一刀都落在要害。
每一枪都命中眉心。
没有多余的伤口,没有挣扎的痕迹,甚至没有流窜逃跑——这些人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屠宰的牲畜,整整齐齐地死在原地。
“雄哥。”
一个年轻警员走过来,手里拿着记录本,脸色发白。
他叫阿森,刚加入警队两年,第一次见这种场面。
“死者身份初步确认了十七个。为首的那个……”
他翻了一页,“陈光耀,四十五岁,内地籍。上个月从粤州偷渡来港,有军方背景,曾在粤州军区服役。”
大声雄没说话。
陈光耀。
陈光荣的弟弟。
他来找娄振华,想要陈光荣的遗产。
现在他死了,遗产没拿到,命也丢了。
“凶器呢?”大声雄问。
“找到了两样。”
阿森指着证物袋里的砍刀和手枪弹头,“砍刀是国产开山刀,市面上很常见,没有特殊标记。子弹是9毫米帕拉贝鲁姆,勃朗宁HP通用弹型,港岛黑市上到处都能买到。”
“指纹?”
“凶手戴了手套。而且……他可能清理过现场。我们在几个关键位置都没有提取到完整指纹。”
大声雄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清理现场?
一个人杀了十七个,还有余裕清理指纹?
“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