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每年还向佃户额外征收年例银、年例棉、年例布、年鸡和年猪。
孔府里的过年度节、婚丧嫁娶、生孩子、过生日,佃户还要交份子钱。
孔府开设的钱庄,佃户兑换一吊,只给八百。
向农民“放青”和贷“种粮”,春借一斗,麦后还二斗。
此外还霸占集市,收取税银,等等。
遇到天灾人祸,照样逃不脱重租、勒索。
天启三年,黄河决口。
山东郓城一百多个村庄被淹,房屋倒塌,死人无数。
孔府下令“就近追比”,到大堤上去捉人、拷打、逼租。
单是郓城红庙村,全村110户,有50多户给孔府当佃户。
遭灾时几乎颗粒未收,而孔府的租粮却一粒都不能少,少了也要治罪。
结果,全村有85户外出逃荒要饭,30多户共卖了67个孩子,饿死78人,有12户全家死绝。
(史上确有其事,不过时间点不一样)
这还只是其中一例罢了。
锦衣卫所列举的每一实例,都有相关证据。
太监将锦衣卫收集到的证据,交给百官、大儒们传阅。
百官无不摇头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