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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照原计划行动,先抵达护卫队遇难的地方,寻找到媒介」再说。」
    「从刚才开始你一直在写写画画什么?」
    布彻想要凑近来看,可他眼下还没有矮人高,跳起来甚至触及不到膝盖。
    唐奇只是将日志收入囊中,摇了摇头:「《指南》,我写的游记。」
    「给我看看!」
    「你之前还说不看。」
    「你都已经知道我失忆了,我也不用装了。」
    唐奇只好拿出《指南》的手稿,放在绵羊的面前。
    布彻伸出羊蹄翻页,他看得很快,快到唐奇觉得他只是单纯在看夹在手稿中的几篇线稿一梅林的几张生物图鉴也夹杂在手稿里。
    「画的可真不错。」布彻羊叫两声。
    「所以你果然还是更关注图片?」
    「不、当然不,我也在认真阅览故事内容。」
    「嗯嗯,我信。」
    「嘿—别用一副怀疑的眼神看著我。我只是看得很快而已!」
    怕唐奇不相信,布彻还用蹄子踩了踩手稿上的一串字,「我都已经看到你离开晨暮森林,跟一个爆炸头画家碰面的事情了!」
    「已经看到这里了?这才过去多久?」
    唐奇有些讶异于他的速度,「我以为先天掌握喷火」的能力,怎么看都应该是个术士,没想到你还有成为法师的天赋。」
    记忆力、理解力,这本身就是法师不可或缺的素质。
    布彻也连连称奇:「难怪大家见到你,都像是看到什么传奇人物一样欢呼————每个冒险者都说你偷走了他们的人生。」
    这是句玩笑话,用来表达他们同为冒险者的嫉妒,」所以这就是你的梦想吗,去遍世界每一个角落,记录每一个故事。」
    「梦想吗————算是吧。我其实只是想让自己这一生能过得更精彩些。」
    「什么才叫做精彩?」
    唐奇回忆著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刻:「就是在你临近死亡时回忆过去,发现这一生已经无怨无悔。」
    「真好啊。能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感觉————」
    「你不是也有么?帮助部落走出荒原,吃更多的肉。」
    这其实是一种试探,以验证布彻是不是在伪装失忆。
    但他或许真的失忆了,眼下只是叹了一口气:「可是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这么想过了。
    我就像是一只无头绵羊,除了跟著羊群走,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了。
    如果我变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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