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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目的地。
    却没保证去过那个地方的人,一定会活着回来。
    “他身边那个骑士不简单,你带路的时候小心一点。”
    凯恩适时提醒道,
    “等到将他们安全带到目的地后,记得迅速根据气味赶回村子,到时候有迷雾在,他们应该顾及不到你——
    等确认你的安全之后,我们就会突袭那支部落,将食物全部抢过来。”
    “放心,我不会跟他们起冲突的。”
    菲德拍了拍胸脯作为保证,
    “但是我答应让那个牧师离开的。他救了你。”
    “是我不愿意让他离开吗?他像只扎窝的树懒一样赖在这里,怎么赶都赶不走——那我也只能让他跟着一起陪葬。”
    “凯恩——”
    “好了,菲德。为了我们的家,我必须这么做。”
    凯恩打断对方的话头,拍了拍她的肩膀,
    “要平安回来。”
    菲德知道眼前的男人听不进任何的劝说,只好叹了口气,装配上剑盾: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我说过什么吗?”
    “你说流浪了这么多年,还不知道什么是‘家’。我当时告诉你,我会给你一个家。”
    凯恩亲吻上她的嘴唇,
    “我做到了。”
    菲德轻轻推开他的胸膛,摇了摇头:
    “你没有。”
    “哪里没有?”
    在凯恩的迟疑中,她一言不发地走出门外。
    唐奇则带着同伴恰巧赶到:
    “你们说目的地距离这座村子很远,所以我们还是尽早出发吧。”
    菲德干脆走在了最前头,顺带嘟囔道:
    “感觉又他妈回到当冒险者的时候了。”
    “你曾经是冒险者?不去周游大陆,扬名立万,窝在这里当一个小小的村长夫人?”
    唐奇并不希望一路在沉默中度过,率先问道。
    “你的耳朵怎么这么灵?”
    “善于倾听,才好记忆下来,书写在故事里。”
    “你是个作家?”
    牧师赫然在列,‘吸血迷雾’的字眼落入他的耳畔时,他似乎尤为好奇,无论如何都要跟着一同进发。
    “准确的说,我是个吟游诗人。”
    “哈!?”
    菲德和牧师同时回头,上下打量着唐奇。
    前者更是拍了拍剑盾,直言不讳:
    “像。但是怎么可能?吟游诗人难道不应该去宫廷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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