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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她刚才亲口说的。
    咱们邓队被林狗给祸害了。
    李伟:王八蛋……这个狗东西。
    竟然趁我们队长腿脚不便,下如此毒手,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山:这狗东西一定是饥不择食了,连咱们队长都敢碰。
    李伟:就是就是,但是我觉得邓队听到你这话,一定会生气。
    高山:为啥?
    李伟:让你平时多读点书,饥不择食是什么意思你去查一下。
    陈宇:我觉得你们不要那么冲动,不要愤怒,愤怒会降低你的智慧。
    章然:可如果林笙前辈真的和邓队走到一起了,我觉得也很不错啊。
    高山:为啥?
    章然:没有人比这两人更加了解对方了。
    要我想象邓队以后和人谈恋爱,我觉得除了林笙前辈之外,我想不到其他人了。
    李伟:不行,那就是个败类。
    我们队长是天之骄女,不可能便宜了那个崽种。
    章然:……可我觉得这真的很神圣啊。
    李伟:所有人!后天!战队集合!!进行灭蛆作战!
    高山:算我一个。
    陈宇:如果只是要揍他一顿,算我一个。
    章然:算我一个。
    而在邓雪莹的家里。
    经过几天的磨合,两人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奇特的默契。
    他们本来在全站领域都是独一档的存在。
    在生活上,这种默契就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了。
    林笙在厨房做饭的时候,邓雪莹会摇着轮椅过来帮忙。
    她够不到高处的橱柜,但可以帮忙洗菜、递调料。
    就好像他们已经这样生活了很久很久一样。
    “明天去一趟商场,我要买点东西。”
    林笙一边颠勺,一边说道。
    “你自己去。”
    “那不行,一个人逛商场多寂寞。”
    林笙理直气壮。
    “再说了,买的东西多,我一只手也拿不了,你正好当我的置物架。”
    邓雪莹今天也自己试着做了道菜。
    她用筷子夹起一块递到林笙嘴边,因为他左手不方便自己夹。
    “行,明天再说,你先来尝尝我做的菜。”
    林笙嚼了嚼,然后故作深沉地点了点头。
    “嗯……咸了点,火候也稍微过了,勉强及格吧。”
    “爱吃不吃,你不吃我倒了。”
    “吃!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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