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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将来能护着咱们部落。”
    他听了得意,每天天不亮就去练骑射。
    他幻想着成为一名响当当的汉子,喜欢他的姑娘两只手掌数不过来。
    十三岁那年……
    大酋长来部落巡视。
    他背着刚猎到的狐狸,昂首挺胸地站在队伍最前面。
    大酋长眯着眼看了他半晌,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好小子,狼戎的土地,从来都是用刀枪抢来的。你要记住,男人的荣耀,在马背上,在敌人的尸骨上。”
    那天他把这句话刻在心里,觉得自己长大了,该去抢更大的地盘,杀更多的敌人。
    十五岁的时候……
    他第一次杀人。
    是在一个小村落,他挥刀砍下第一个汉人的头颅,手抖了一个晚上。
    夜里,他偷偷跑出去,抱着马脖子吐了半宿。
    可百夫长拍着他的肩膀说:“杀得多了,就不吐了。”
    后来真的不吐了。
    他能笑着把人头挂在马鞍上,能在尸堆里喝酒。
    甚至能看着哭嚎的汉人孩子,面不改色地挥下刀,割下头颅当球踢。
    杀得越多,战功越大。
    从十夫长到百夫长,再到如今的千夫长……
    马鞍上的人头串越来越长,腰间的弯刀越来越沉。
    他以为这就是荣耀,是大酋长说的男人该有的样子。
    可有时候梦里,他会回到六岁那年的草原,白蝴蝶停在他手背上,母亲的声音远远传来,醒来时却只有满手的血腥气。
    原来……
    他小时候想当的,不是什么千夫长,不是什么杀人如麻的勇士。
    他只是想当一个能射下雄鹰、能追上黄羊的猎人啊。
    想在春天的草原上放马,夏天的河里摸鱼,秋天跟着父亲去打狼,冬天围着篝火听老人讲故事。
    什么时候开始,他把弓箭对准了人?
    把刀砍向了和他一样,只想活着的人?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海日古仿佛又闻到了青草香,那只白蝴蝶在他眼前晃了晃。
    然后,彻底坠入了无边的黑暗。
    城门内的厮杀还在继续。
    没人知道,这个刚刚被劈成两半的狼戎千夫长,最后想的……
    是六岁那年没能抓住的蝴蝶……
    ……
    “杀——!!!!!”
    大棒槌根本顾不上擦脸上的血,反手又是一刀横劈。
    陌刀呼啸扫过,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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