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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力的手上拎了很多购物袋,就连阿贞的手上也拎了好几个。
    两人手上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好几万新币呢。
    也就是说,今天这个下午,阿贞的收获还是不小的。
    而且,在购物的过程中,她发现大力从不看价格,不管是多少钱,说刷卡就刷卡,眉头一点都不皱一下,比花公款还大方。
    逛一圈下来,阿贞心里痛苦得不行。
    看来,王百发一点都没吹牛,他真的在大温开了好几个酒吧,出手真特么爽快。
    早知道这样,就该带他去高级点的大商场,买几万新币一套的衣服,几万甚至十几万新币的包包、手表等。
    既然这样,今天就少买点吧,改天一定要带他去别的大商场,好好宰他一顿。
    逛累了,阿贞也觉得没必要再买了,就主动说“到此结束”,还假惺惺说百发,我不能再花你的钱了,已经花了很多了。
    随后,两人找了家美食店坐下来,要了几样吃的。
    大力中午就没吃什么东西,逛一圈下来,已经饿得不行了。
    在新嘉坡,很多地方吃东西都是先买单。
    点完了餐,阿贞急忙掏出钱包买单,买完了还说:
    “百发,不能总是花你的钱,我也有钱的。”
    其实,这点吃的才几十新币,还不及大力随便给她买个小饰品。
    有些女人就是这样,花了男人很多钱,自己就花一点出去,面子上好看,万一吵架了,可以说“我们在一起,我也花了钱的呀”。
    这个下午让阿贞再次见识到了大力的实力。
    她在心里暗自做了决定,一定要抛弃阿明,不然迟早会失去“百发”的。
    “百发,你真的喜欢我吗?”阿贞突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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