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家既然帮了自己,就应该以诚相待。
    “我,我是刚偷渡过来的,没证件。”大力笑道。
    “就这么点事?”华人美女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这还是小事吗?
    见大力纳闷,她解释道:“温哥华是一座移民城市,每年偷渡过来的人多了去了。
    “还有,这边的警察不会动不动就查人证件的,你是因为心虚才跑的对吧?你一跑,他们肯定就要追你,以为你犯了大事呢。”
    “这样啊......”大力憨笑道。
    仔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当时看到那两个家伙向自己走来,自己才跑的。
    按照这位美女的说法,不跑也没事,老子租房关你们鸟事?
    华人美女补充道:“只有移民局的人才会查人证件,遇到移民局的人你就要小心了。”
    “好,谢谢啊!”大力说完,往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扭头一看,餐馆的玻璃门上贴着招杂工一名。
    于是又倒回去。
    华人美女已经从厨房出来,似乎知道他要找工作,笑问:“怎么,想在我们店里打工?”
    “对,你是老板吗?”
    “我不是老板,我是老板的女儿。”
    “哦......那你说了算吗?”
    “当然。”
    “那......你看我行吗?”
    “我看你不太像干这个的,不过很多人刚来的时候都不像,慢慢就像了。”
    华人美女笑了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在这边要想生存下来,其实并不容易,特别是你这样的。”
    “我这样的?”大力点了一下头,“那,你的意思,我可以在你们店里干喽?”
    “可以,我说了算!”华人美女笑道,笑得有点像花痴。
    就这样,王大力暂时在这家叫“方圆”的中餐馆里当了一名杂工,工资2500加元。
    这工资换算成人民币的话,相当于国内的十几倍,难怪这边房租那么贵。
    杂工就是除了当老板,什么事都得做,刷盘子、洗菜、切菜、打扫卫生、跑腿,有时候还得当服务员招呼客人、端盘子等。
    交代完了工作项目,华人美女问王大力叫什么名字,他如实说了。
    反正通缉令发不到这边来,就算在自己脑门上写个“王大力”也没事。
    “我叫方清清,今年二十三岁,你可以叫我阿清,他们都这么叫我。”
    方清清指着厨房里干活的两个人,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