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有内堡、炮台,城区沦陷、百姓遭难是既定事实,地方主官、分管治安官吏必定重责、罢官流放。
旧城墙虽难挡重炮,但至少能拖延时日,给官吏组织抵抗、疏散百姓的缓冲。
新式坊卡、巡防、烽燧体系尚属新制,规制未全、经验不足,短期内极易出现漏洞,一旦出事,朝堂非议、言官弹劾会接踵而至。
第四,旧制修城墙,徭役征发有固定规制、地段。
若是改为大范围修建炮台、墩台、巡堡,工事散布城郊、山野,民夫征调范围更广、劳作地点分散,督工官吏调度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民怨。
民间有城方安观念根深蒂固,骤然废墙,百姓人心惶惶。地方官吏既要维持治理,又要安抚舆情,两头承压,极易激化官民矛盾。
第五,自有城池以来,历朝历代的地方行政、治安、巡检、防务皆围绕城池构建整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