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和商人们商议过了,除了这两样不许私人贩卖外,其他随意。”
“商人们则是选择了其余六类,其中金银是四成,大约是两百八十万两左右,是本钱和成本的两倍。
至于为什么选择现银,一是需要本钱回大明继续收购物资,二是少交一些税,毕竟我们是按离港和进港货物价格算的!
其六成余皆为货物,大概是四百万两左右,这些货物运回大明后粗略估算至少能翻四倍以上,价值一千六百万两。”
我的天……
大堂内众人心中齐齐爆了粗口,崇祯也不例外。
知晓海贸赚银子,没想到竟然这么赚,一来一回翻了十三倍,而且还是商人提了两百八十万两现银的情况下,否则就达到了恐怖的二十倍。
难怪朝廷下达了那么多次的禁海令,走私依旧是络绎不绝了,简直就是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