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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由官府保存,什么时间还完了,什么时间归还地契;
    最后则是由此种方法买的田地,不得转租、不得私自买卖,只能卖给官府,以当时买地价回收。”
    “妙、妙呀!”
    崇祯话音刚落,户部尚书郭允后就鼓起掌来。
    他是搞财务的自然知道崇祯的这个设想是多么的有创意,刚刚认为不可行的,现在也可行了。
    两万顷地,按照六两一亩,总共就是1200万两,但现在的灾民可没钱,估计都会选择20年还清。
    因为按照皇帝的算法,每年只需要还不到二两,压力比五年的小太多了。
    如果这么算,两万顷最终卖出的价格约为1560万两,比一次性卖出去,多了360万两。
    朝廷多收了钱,百姓也得到了田,双方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
    更多的是,百姓买了朝廷的田,地主家的田就没人租或租的少了。
    为了能收取租子,他们要么降低租子,要么卖掉,因为不管你种不种,朝廷都得收税。
    “陛下,经您这么一说,臣倒是有个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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