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从公证员在文件上敲下公章的那一刻起,他与“默然资本”、与陈默之间的关系,已经从“不平等的借贷”演变成了真正的、彻底的“城下之盟”。他是那个被兵临城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败军之将,对方是掌控一切、开出了苛刻投降条件的征服者。他签下的,不是平等的合作契约,而是包含投降、纳贡、称臣、以及提供“特别协助”条款的屈辱和约。
这份“城下之盟”的核心条款,此刻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第一条:投降与领土割让(财务与资产)。
?? 主城(房产): 已抵押,控制权部分转移。
?? 未来税赋(全部收入): 质押,优先用于偿还“岁贡”(利息)和“赔款”(本金)。
?? 战略储备(股权激励): 已质押,未来增值潜力归属征服者。
?? 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及家庭现有及未来一切财产,均为债务担保,随时可被征用抵债。
第二条:纳贡与岁币(利息与还款)。
?? 年贡: 年化20%(暂定),每月缴纳,不容拖欠。
?? 赔款本金: 六百八十七万元(加后续可能费用),分期偿还,期限未定,实则永续。
?? 违约罚则: 取消优惠,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剥夺一切。
第三条:称臣与侍奉(职业与信息)。
?? 保留“XX科技战略投资部副总监”的虚衔及职位,但需以此身份为征服者服务。
?? 核心义务: 持续、主动提供XX科技内部关于“芯图科技”及其他有价值项目的非公开信息、评估动态、决策倾向。充当征服者在敌方核心地带的“耳目”和“情报官”。
?? 行为准则: 表面上恪尽职守,维护现有职位;暗中服从征服者指令,优先满足其信息需求。
?? 忠诚要求: 对征服者(陈默)保持绝对“合作”态度,对原主君(XX科技/赵总)进行有限度的、策略性的“忠诚表演”。
第四条:特别协助与人身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