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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春,待厂址进一步修缮,物料齐备,正式营造之时,必会再行招募匠役,
    届时,仍盼诸位能来应选,一展所长,今日暂且别过,辛苦诸位了。”
    话虽说得客气,但谁都明白,这时候能被录用,便是赶上了头班车,往后在船厂里的资历,机会乃至待遇,都与后来者不同。
    可规矩如此,考官已定,再说无益。
    六人只得纷纷拱手,道一声“谢大人”,神色各异地开始默默收拾自己的工具,陆续退出工棚。
    离开时,不少人目光复杂地再次看向那三位幸运儿,尤其是最年轻的晚秋,眼神里已没了最初的轻视,多了几分探究与感慨。
    很快,工棚内只剩下晚秋、林静友、郑守拙,以及唐主事、陈文书并两名小吏。
    陈文书对三人道,
    “三位既已录用,便需定下契约,明晰权责,随我来。”
    他引着三人走出工棚,来到旁边一间稍小些,布置成简单公事房的屋子里。
    唐主事已在上首坐下,一名小吏捧来纸笔墨砚,另一名小吏则端上一个红漆托盘,上面放着三份同样制式,盖着朱红官印的文书。
    陈文书示意三人近前,道,
    “此乃本县衙出具,澄江船厂筹建处匠工雇用契书,一式两份,一份你等自存,一份留档,仔细看过,若无异议,便签字画押。”
    晚秋双手接过小吏递来的其中一份契书。
    纸张是稍厚的官用棉纸,字迹是端正的馆阁体。
    她强压住心头的激动,凝神细看。
    上面清楚写着,
    立契人:澄江船厂,
    受雇人:林晚秋,
    兹因澄江船厂筹建,需用良工,今雇用林晚秋为船厂匠工。
    议定条款如下,
    工期,自景和十九年九月初十日起,暂定五年,期满视情续订。
    工所,澄江船厂。
    工事,听凭船厂管事分派,从事船舶相关匠作事宜。
    工酬,月给工食银一两五钱整,按月于次月初五支领,
    每日提供晌午一餐,由船厂伙房料理,
    每季发给棉布工服一套,冬夏各异,
    年节依例有赏赉,视厂务情形而定,
    每月可休沐两日,具体时日由管事统筹,
    家中如有急事,可告短期事假,每年累计不逾一月。
    空口无凭,立此契书为照。
    后面还有许多针对船厂的规矩,晚秋一一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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