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惫,连年征战,他身上大小几十处刀伤。
    早已不复年轻时的张狂。
    人易老,就容易变得优柔寡断,就容易怀念起以前。
    透过窗户,院子里的枇杷树已经葱葱郁郁,往昔的回忆浮现脑海。他总是把林轩高高举起,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在院子里疯跑。
    小时候的林轩很顽皮,号称百里屠苏,给他一把刀,就没有草木能在眼前活着。
    唯独那株枇杷树幸免于难。
    他原以为林轩是喜欢枇杷树,所以才没有砍它。
    后来带着林轩到一个挚友家玩,他挚友院子里的花草全部屠了,包括挚友重金买的枇杷树。
    那一刻他才知道,林轩并不喜欢枇杷树。
    这株枇杷树之所以能保全,是因为,这是他在林轩满百日的时候亲手移植的。
    如今,窗外枇杷已亭亭如盖,而那个持着木剑,百里屠苏的少年。
    已与他越走越远。
    “嗯。”
    秦守常沉沉的点头。
    秦倩见秦守常点头,绝美的小脸充满了激动,若是父侯不那么固执,或许林轩早就让侯府和好如初了。
    不过,好在父侯点头了,一切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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