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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一跳。
    虽说陆家人每次过来都是只拿几套衣服,成本价算的话,每次也就几百块钱,按销售价算则是过千元。
    但陆家人每隔一两个月就来一次,这几年都如此。
    不说其他人,就是陆清雅在她这里拿走的衣服,按照销售价算的话,居然有十一万多。
    陆清清是拿得最少的,也有六七万块钱。
    陆清清是陆南的妹妹,沈悠的小姑子,她比陆清雅稍微好一点,也就好一点而已。
    陆太太则有八九万块钱。
    还有陆家的其他亲戚也来她这里拿过数次衣服。
    所有陆家亲戚拿走的衣服加在一起,也有四万多元。
    沈灵是毕业后就和好友合伙开的这家服装店,她今年二十六岁,这家店刚好开了四年。
    四年的时间,陆家人在她这里占了三十万的便宜。
    这几笔衣服钱,她要一笔一笔讨回来。
    陆氏是单休的,周六要上班,周日才休息,今天无法去陆氏问陆远新要衣服钱。
    沈灵决定等会儿就去陆清雅的婆家要钱,陆清雅占的便宜最多,先从最多的收起。
    在沈灵清算陆家人从她这里拿走的衣服总价值时,陆清雅回到了娘家。
    陆太太给两个女儿各一把钥匙,方便她们回娘家,陆清雅没有叫门,自己用母亲给她的钥匙开的门。
    停好车后,她下车就叫喊:“妈,妈,你在家吗?”
    陆太太在屋里应着她。
    “在呢。”
    很快,陆太太从屋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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