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陆家人每次过来都是只拿几套衣服,成本价算的话,每次也就几百块钱,按销售价算则是过千元。
但陆家人每隔一两个月就来一次,这几年都如此。
不说其他人,就是陆清雅在她这里拿走的衣服,按照销售价算的话,居然有十一万多。
陆清清是拿得最少的,也有六七万块钱。
陆清清是陆南的妹妹,沈悠的小姑子,她比陆清雅稍微好一点,也就好一点而已。
陆太太则有八九万块钱。
还有陆家的其他亲戚也来她这里拿过数次衣服。
所有陆家亲戚拿走的衣服加在一起,也有四万多元。
沈灵是毕业后就和好友合伙开的这家服装店,她今年二十六岁,这家店刚好开了四年。
四年的时间,陆家人在她这里占了三十万的便宜。
这几笔衣服钱,她要一笔一笔讨回来。
陆氏是单休的,周六要上班,周日才休息,今天无法去陆氏问陆远新要衣服钱。
沈灵决定等会儿就去陆清雅的婆家要钱,陆清雅占的便宜最多,先从最多的收起。
在沈灵清算陆家人从她这里拿走的衣服总价值时,陆清雅回到了娘家。
陆太太给两个女儿各一把钥匙,方便她们回娘家,陆清雅没有叫门,自己用母亲给她的钥匙开的门。
停好车后,她下车就叫喊:“妈,妈,你在家吗?”
陆太太在屋里应着她。
“在呢。”
很快,陆太太从屋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