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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扬忙完回到宿舍,发现屋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半。
    按理说这个点侯青应该在打游戏,可这会儿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人呢?”
    陆扬纳闷的言语了一句,拿出手机准备在宿舍群里问问。
    手指刚点开微信,宿舍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嗨嗨嗨!恕瑞玛,你们的王,回来啦!”
    一个染着粉毛,穿着骚粉套装的男生大步跨进门来。
    左手拎着一个行李箱,右手提着一个大袋子,整个人像是一团移动的粉色火焰。
    如果不是这货底子好,五官深邃立体,皮肤白得像个混血儿,能撑得起这一身打扮,换个人来绝对会被当成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来人扫视宿舍,发现只有陆扬一个人像是看傻逼一样看着他。
    “擦,怎么就你一个叼毛,日天和猴哥呢?”
    说完,他把行李箱往地上一扔,大咧咧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从袋子里掏出一瓶冰镇冰红茶,拧开盖子猛灌了一口。
    陆扬看着来人那张熟悉的脸,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陈青峰,宿舍老四,粤省人,家里开公司的,标准富二代。
    这人的特点就是——骚。
    不是性格,是审美。
    粉色是他的人生主打色,衣柜里百分之八十的衣服都是粉色系。
    他说这是他的幸运色,穿上之后整个人都会变得自信。
    说白了就是心理作用,真正带来自信的其实是那张帅脸和花不完的钞票。
    “峰仔,你这打扮越来越罕见了。”陆扬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着陈青峰这一身行头。
    粉毛,粉衬衫,粉球鞋。
    往那一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哪个偶像剧片场跑出来的。
    “去去去,你懂个屁!”
    陈青峰把冰红茶放在桌上,一脸不屑,“我这叫走在时尚潮流的前沿,引领校园新风尚。”
    “啊对对对,是我错了,用我们鲁省话来说,你简直太潮了。”
    “嘿嘿,是吧?”
    陈青峰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我就说嘛,我这审美绝对没问题,我妈都说我穿粉色好看。”
    陆扬在心里给他妈点了个赞。
    阿姨是真爱儿子,竟然能昧着良心说话。
    “猴哥和日天呢?”陈青峰又问了一遍。
    “猴哥不知道跑哪去了,日天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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