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枪命中套虏骑兵,身下的战马却有些受惊,只是稍微颤动,就会影响射击的准头。
张维贤也放弃了鸟铳与骑兵的组合,明显不太现实。
即便是铳卒骑马作战,也不可能在战马上完成精准瞄准射击,更别提利用沐王三段击杀敌。
战马,只能担任交通工具,对于铳卒的加持太过一般。
“小国公,那人穿着打扮,似乎是贼首!”
李文武目光灼灼,早已盯上了宰僧,就怪后者穿着太过张扬,引人注目的红披风,似乎生怕别人不知他是贼首。
“走,随我抓贼首!”
“诺!”
张维贤跃马而起,身后明军士气正盛,径直杀向宰僧方面。
“不好!明军究竟来了多少人?就为了抓老子,至于如此不留活路?”
宰僧怒骂一句,之前的宁夏总兵张惟忠,可不是如此二愣子啊!
“给我冲出去!”
宰僧一声令下,几名亲卫充当起箭头,与张维贤所率明军针锋相对。
“杀!”
李文武挥动马刀,瞬间摸了一人脖子!
张维贤看得赏心悦目,敢于在冷兵器战场上,使用马刀的骑兵,无不是精锐中的精锐。
毕竟敌人一旦披甲,马刀没有砍到脖子,那就无法对人造成致命伤害。
反观钝器就不一样了,无论是狼牙棒,还是金瓜锤,只要击打在敌人身上,无论对方是否披甲,都能够造成巨大伤害。
好在这伙套虏骑兵披甲率不高,加之李文武身手不凡,这才没有出现马刀无法杀人的尴尬局面。
麻贵则聪明许多,这厮杀敌干脆拿着手斧,见面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斧子。
但凡被命中的套虏骑兵,哪怕当场没死,也会被打翻在地,彻底失去战斗力。
纷乱的战场上,宰僧率领的套虏骑兵,一心只想着逃命,从未有过任何抵抗,他们只觉得明军来自四面八方,有抵抗的功夫,还不如趁早跑路。
套虏们互相践踏,却方便了明军捕杀漏网之鱼。
宰僧在牺牲了十余名亲卫后,终于看到了逃出生天的希望,可站在他面前的却是个策马而立的年轻人。
“滚……滚开!”
“我跟范家认识!你们放了我,到时候生意好商量!”
范家?
张维贤可不认识什么范家,不过对方说出了线索,以后倒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