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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薇站了起来。
    她在休庭的十五分钟里整理了思路——这从她重新捋过的发丝和换了一支新的签字笔能看得出来。
    "法官,"她的声音恢复了之前的平稳,甚至多了一层锋利,"我方对被告方提交的所有录音和录像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她翻开手中的法条复印件。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录制的视听资料,其证据资格需要严格审查。更何况——"她顿了一下,目光扫向裴霁安,"更何况这些录音的实施者是两名年仅九岁的未成年人。我方有合理理由怀疑,这些录音行为是被告沈琢瑜在幕后指导甚至直接操纵的结果。"
    她转向我。
    "被告沈琢瑜利用两名未成年子女充当'工具',对原告进行长达数月的秘密监控。这种行为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基本信任,恰恰印证了原告在起诉书中所陈述的——被告并非一个合格的母亲。"
    我的指甲嵌进掌心。??????????????
    这什么逻辑?
    孩子自己录的,是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你的当事人在干什么。怎么就变成"我操纵"了?
    "此外,"王薇话锋一转,"我方申请传唤证人李群——系裴家前保姆——就被告日常看护子女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周法官看了一眼记录。
    "原告方休庭前已经提交了李群的书面证词。现在要求当庭陈述?"
    "是的。"
    周法官点了点头:"可以。传证人。"
    法庭的侧门开了。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进来——李群。方脸,短发,身材壮实。她穿了一件新的灰色外套,拘谨地搓着手,眼睛先看了一圈法庭的布局,然后目光落在裴时衡身上,待了一秒——那一秒里她的嘴角抽了一下,像是想挤出某种表情但没挤成。
    "李群女士,你在裴家做保姆多长时间?"王薇问。
    "三年多。从两个孩子六岁开始。"
    "在你工作期间,被告沈琢瑜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情况如何?"
    李群的目光又飘了一下——往裴时衡那个方向。
    然后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说话。
    "沈小姐——沈女士——她经常出去。有时候周末也出去。孩子就交给我。有时候她回来得很晚,孩子都睡了她还没到家。"
    她的声音不大,语速偏快,像是背课文。
    "还有就是——她情绪不太好,有时候会……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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