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明和王秀芬。
“谢谢你们。以后任何人来查,都不用理会。”
“明白。”
挂了电话,我的手心全是汗。
他们已经在做准备了。
做什么准备?
我翻出来那天王秀芬拿来的那张房产查询单。
上面有房屋信息,有我的名字。
突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查询日期旁边盖了一个章。
不是住建局的公章。
是一个代办公司的章。
也就是说,这个信息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查的。
陈雅婷的老公也许确实在住建局,但这张单子是通过第三方代办搞到的。
违规查询他人不动产信息。
这是违法的。
我把这张纸小心翼翼地收好。
然后给林可打了个电话。
“帮我介绍一个律师。”
律师叫郑明,是林可的大学同学,做婚姻家事方面的案子。
三十五岁,个子不高,说话干脆利落。
我在他办公室里把所有的事情说了一遍。
房子、彩礼、婆婆逼迫加名字、陈雅婷违规查询房产信息。
郑明听完,把笔放下。
“苏女士,我说几点。”
“您说。”
“第一,这套房产是你母亲在你婚前全款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任何人无权要求你加名字。”
“对。”
“第二,你婆家通过第三方违规查询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涉嫌违法。你可以保存这份查询单作为证据。”
“好。”
“第三——”他看着我。“你现在怀孕七个月。如果你打算离婚,法律上对你是有保护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你自己提出——”
“我现在不想离婚。”
“但你得做好准备。”
他推了一张清单过来。
“这是你需要收集的证据。”
我低头看。
1. 婚前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复印件
2. 婚后家庭开支明细
3. 彩礼使用记录
4. 婆家胁迫加名字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
5. 违规查询不动产信息的那张单子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