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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陛下为冯相做主!”
    不少朝官权贵见状,纷纷出列,躬身附和道。
    “李相?”
    嬴政转头看向李斯,问道,“有人说是你把冯相气到吐血昏阙的?你有什么话?”
    “回禀陛下!”
    李斯听了,当即出列,却是毫不迟疑的说道,“微臣并不明白,此事与微臣,可有任何的关系?”
    嗯?
    我特么?
    听到李斯的回答,众人当即一怒。
    这分明是有人亲眼目睹的事情,你竟然敢矢口否认?
    “李相,何以如此信口雌黄?”
    那人忍不住怒道,“此事,可是有人亲眼看到了,而且还不止一人!李相竟然当着陛下的面,如此否认?是要欺君不成?”
    “欺君之谈,何其谬也?”
    李斯听罢,却仍然是不慌不忙的言道,“敢问我如何欺君了?”
    “我等可以找到亲眼目睹李相与冯相争执的证人!”
    那人怒道。
    “既如此,又如何?”
    李斯说道,“我与冯相争论,不知犯了哪一条的大秦律例?”
    嗯……嗯?
    我特么?
    听到李斯的话,那人不禁面色一怔。
    “这朝廷的大臣争论,是如何违背朝廷的法度了?“
    李斯看着那人,继续问道。
    这,还真不违背法律……
    秦朝的律法对官员的管辖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官员敢当众动手互殴,轻则要受到罚金,乃至于剃去眉毛等惩戒,甚至是判罚坐牢。
    比如刘邦和夏侯婴醉酒互斗,那按照律法就得判刑!
    结果刘邦逃跑了,就只有夏侯婴自己蹲了一年的监狱。
    后来还是在萧何的求情奉劝之下,劝说了县令,减免了他的刑法,毕竟夏侯婴的驾车技术不错,很让县令满意。
    而朝廷的律法规定官员不得互斗,但是,却并没有规定,官员不准争执!
    争执,违什么法呢?
    “如不是你出口蓄意羞辱,激怒冯相,冯相何以至此?”
    那人听了,不甘说道,“陛下,臣请求陛下详查此事,还冯相一个公道!”
    “陛下!”
    李斯听了说道,“微臣可并不记得微臣说过什么蓄意激怒和羞辱冯相的话。如有,那微臣甘愿领罚!不如,就请陛下召冯相前来,如来,微臣自愿对峙!”
    我特么?
    听到李斯的话,一帮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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