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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洞口上方的泥土上。
    泥土崩塌,那只正躲在浅层吃竹根的大肥鼠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震昏了头。紧接着,潘芮一爪子探进去,精准地将这只足有两三斤重的肥老鼠提溜了出来。
    “吱——!”
    大肥鼠刚叫出一声,就被潘芮利落地结束了痛苦。
    潘芮立刻带着猎物回到了岩石边。她撕开竹鼠厚实的皮毛,将最鲜嫩、血气最足的部分递到了潘茁嘴边。
    潘茁愣了一下,看见这血淋淋的陌生东西,本能地缩了缩脖子。
    实际上他以前吃过这种鼠肉,当时也是潘芮捉来喂给他的,只不过那时他年纪还小,估计已经忘了。
    肚子里的饥饿感很快战胜了犹豫。
    潘茁试探性地咬了一口,鲜热的血肉滑入喉咙,仿佛化作一股暖流瞬间散向四肢百骸。
    他的眼睛亮了。
    虽然吃起来没什么滋味,但这玩意儿好像确实比竹子顶饱!
    看着弟弟狼吞虎咽的样子,潘芮自己只啃了几口剩下的骨头,便转过头去啃那些干硬的竹子。
    有了这顿肉食打底,再加上潘芮之前那一丝灵气的底子,潘茁的恢复速度惊人。
    他们在竹林里休养了两天。
    到了第三天清晨,潘茁走路已经不再一瘸一拐,体能也基本恢复了过来。
    潘芮这才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枯叶。
    出发。
    目标大山边缘。
    ……
    这是一场漫长且枯燥的迁徙。
    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追逐,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行走、进食、睡觉。
    像他们这种体型的熊,注定了不能像狼或者豹子那样赶路。
    竹子的营养价值不高,即便偶尔能抓到猎物开荤,他们仍必须把一天中大半的时间用来进食,才能维持身体庞大的消耗。
    所以,姐弟俩走得很慢。
    每天早上雾气散去后出发,翻过一座山梁,或者穿过一条沟谷,通常只需要两三个小时,潘茁就会赖着不走了。
    于是,接下来的大半天,就是漫长的“干饭时间”。
    这一路上,食物的质量参差不齐。
    运气好的时候,能遇到一片尚未完全枯黄的竹林,姐弟俩就能饱餐一顿。
    运气不好的时候,只能啃那种硬得像铁棍一样的老竹子,或者爬上大树去摘那些酸涩的野果。
    看着弟弟挂在树上摇摇欲坠,为了那一口吃的拼尽全力的样子,潘芮既觉得好笑,又有些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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