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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田永业制……严禁买卖抵押……”
    “设监察御史分道巡查……三簿核对……”
    “缩短戍期,增加轮番……或携家眷戍边……”
    “府兵与募兵并行……关中府兵为骨干,边地募兵为枝叶……”
    “设常备精锐之师……羽林、虎贲之制……”
    “盐铁专卖以增国库……”
    每一条建议,都像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让李世民看到了之前未曾考虑过的可能性。
    但李世民毕竟是马上得天下的皇帝,深知治国不是纸上谈兵。
    这些想法虽好,但实施起来会遇到多少阻力?
    需要多少银钱?
    会触动哪些人的利益?
    提起紫毫笔,铺开一卷宣纸,李世民开始一条条记录着。
    “一、军田永业之制。凡府兵所授之田,皆需登记造册,严禁买卖、抵押、典当。违者,田产收回,买卖双方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地方官吏纵容或参与侵夺军田者,革职查办,重者斩。”
    写到这里,李世民眉头紧皱,停笔思索。
    这一条实施起来最难。
    关陇豪强、山东士族,多少人在盯着那些军田?
    真要严格执行,恐怕朝堂上就得掀起波澜。
    但这是根基,不动却又不行。
    咬咬牙,李世民继续写道:“设军田监察御史十二人,分巡天下十道。许其风闻奏事,直报朕知。另设军田申诉之制,府兵可越级上书,直达御史台。”
    “二、戍边轮番之制。改一年为期,为半年为期。每年两番,春去秋回,秋去春回。减少单次戍期,增加轮番频率。”
    这个改动看似不大,但涉及兵部、户部的整个调度体系。
    而且路途遥远,半年戍期,实际在驻地可能只有三四个月。
    不过,府兵思归的问题或许能得到缓解。
    “三、边地常驻之制。于安西、辽东、剑南等要地,择险要处筑军城。许府兵携家眷戍边,授边地田亩。其原籍田产,可由兄弟子侄代耕,或租于他人,但须缴纳部分收成以补军需。”
    这是李承乾提出最大胆的建议。
    携家眷戍边,前朝未有之事。
    但细细想来,若真能在边地扎根,戍卒有了家室牵挂,或许更能安心守土?
    “四、府兵募兵并行之制。关中、河东、陇右仍以府兵为主。安西、岭南等边远之地,试行募兵。募兵给粮饷,许在驻地安家。战时为兵,闲时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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