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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被告方对我当事人多次侮辱,造成影响极其恶劣,我要求被告三人对我方进行公开道歉,态度诚恳,时间不得低于三十天。”
    “第四,我方要求对方承担本次,以及上次两次律师费用。”
    ...
    此话一出,庭审现场和直播间的大家都懵逼了。
    听着诉状,大家都有一股熟悉的感觉。
    好像和上次王涛律师用的一样?
    但又有些许变化。
    增加了抢劫罪,增加了赔款!
    意识到变化的众人直接震惊了。
    尤其是正在观看庭审的律师和法律从业者们。
    不是哥们,你疯了!
    让你有新的论证方向,你就弄个抢劫罪出来是吧!
    稍微了解过这个案件的律师都知道,这完全不可行。
    因为之前的代理律师王涛也试图从这个方向论证过。
    没有任何证据!
    平日里,王乐乐是没有一点钱的,根本没有抢的可能,要抢也只能抢他爸王大海了,那就更加不可能了!
    所以这个抢劫罪名根本无法成立。
    还有这个赔偿一百万元,你想钱想疯了,就算是故意伤害罪成立了,也不可能赔你一百万啊!
    林大律师,你见钱眼开,隔着幻想呢!
    回过神来的律师们都被林默这诉状整笑了,不愧是林大律师,简直就是稳定发挥,稳输了。
    罗大翔庭审直播间中,观众们反应热烈:
    “林默律师又幽默了,还没赢呢,就开始幻想了这一百万怎么花了吧。”
    “还得是林默律师,我还以为他能给我们整个大的,结果给我们拉了一坨大的....”
    “哈哈哈,还得是林大律师,更新了诉状,好像又没更新,我称之为如更。”
    “我测,兄弟们先别嘲笑,总感觉这林默律师不对劲啊,他好自信!”
    “孩子们,这并不好笑,咱们还是先听听罗老师怎么评价。”
    罗大翔也愣了一下,眼神有些迷茫。
    就连身经百战,研究法律这么多年的他都不知道林默要干嘛!
    诉状还是王涛那一版,只不过添加了一个没用的抢劫罪,增加了赔款。
    难不成林默要认证对方犯了抢劫罪?
    这比论证对方故意伤害还要难啊。
    难道说抢劫罪和高赔款只是幌子,实际上林默已经在“故意伤害”上有了突破?
    这林默有这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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