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怜君劝说自己,不要急,先做能做的,一边观察,一边调整,虽然下令的是他,不过,埋伏动手的,既不是甘家人,也不是蓝家的——而是他们一起培养出来,当做杀手锏的混血。
日后,‘那人’若要追究,蓝晓星也逃不了干系。
蓝晓星把他当刀使,也别想一点儿腥不沾。
——是,他知道蓝晓星是利用他,可是他有的选吗?
他动手时,心里不是不痛恨自己被人摆布,可是他没有办法。
回不了头。
他们率先设伏,全力以赴,左轻裘是全无防备,可他仍用一只眼,和至少三处须得极力遮掩才能不叫人发现的重伤,才终于得手。
他现在只希望付出这么大代价是值得的。
他再见到蓝晓星时,天色已近黎明。
这个年轻人,已变回风度翩翩,干净斯文的模样。
“人在哪儿?”
“在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蓝晓星笑容微微凝滞了:“我以为,咱们是同盟?”
甘怜君沙哑地笑了:“不错,当然,我也一向这么认为。但是,你好像有许多秘密,——可咱们既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却有那么多秘密,叫我怎么安心呢?
“我知道的,你都知道,你知道的,我却不很了解,换做是你,还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么?”
蓝晓星看着他,叹了口气,道:“我自然是寝食难安的。”
他站起身,“你想知道我的秘密,为何我们不一起去审他?还有什么,比你亲耳听见、亲口问出的答案,更能使人安心的?”
甘怜君神色微动,蓝晓星笑道:“其实,您不开口,我也要求您的,——我知那姓左的嘴有多硬……正要您老人家动动手段,还没人熬得过您的刑讯,不是么?”
牢房是甘家特有的。
这间牢房里,既没有血渍斑斑的刑具,也没有肮脏腐臭的刑架,这里环境干净得就算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也挑不出毛病来。
这时甘怜君的偏好。
他审人,从来都不屑用什么血腥刑具——那些不入流的小手段,不配来恐吓他的“客人”。而且,太脏的地方,血都分不清新旧,有什么意思呢?
重伤的人如果在脏污的环境下,也很容易就会死。
——一旦成为他的“客人”,什么时候死,也难免要客随主便了。
所以这房间刷得粉白。每审过一人,就重新刮洗一遍,务求任何一滴血,都鲜明刺目,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