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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网,才是上上策。
    甘六眼中闪着一种兴奋和残忍交织的光。
    二少只要一个,剩下的两个,也许他可以玩一玩再杀。
    有些人喜欢斗鸡,有些人喜欢斗狗,还有爱好斗虫的——但甘六觉得,那些都很无聊。
    要说斗,还得是人。
    人,才是世上最好斗、最善斗的存在。
    他小的时候,就常被驱赶着跟其他分支或杂役的孩子斗,输掉不会死,但会沦落到比死要更难受的境地。
    想到童年往事,他的心跳微微加速,血液也有些沸腾,这一瞬间,微不可察的露出一丝杀气。
    就这么一丝丝——他们就发现了他!
    虽然,他本来就是要他们发现自己,但实不该是现在。
    事情没有按计划进行,不过……他只遗憾的叹一小口气,又高兴起来。
    现在动手也没什么关系。
    陷阱,是需要饵的,他自己,也是诱饵的一种。
    他选中的这颗树冠,是百米之内最大、最高的一棵,从那三人走的路上必能看见。
    他只用了三五个呼吸的功夫,就布好了机关。
    只要一个合适的契机,他就会发出一点响动,引猎物上来。
    甘六心里有数——三人必定不会都上来,最有可能是上来一人查看情况,他便先擒住这个倒霉蛋,废了他的行动能力,拎在手中做人质。
    那之后,如果剩下的两个投鼠忌器,自是最好;如果他们心狠手辣,不顾同伴死活,倒也无妨,他已经想好至少六种办法,来应对突发状况。
    ——他就是这样打算的,所以,在看见万俟云螭过来的一瞬,甘六兴奋得有些发抖:蠢货!
    茂密的树冠不止遮掩视线,也给一些要命的东西打了掩护。
    枝叶间遍布着无数蛛丝般粗细、却刀斧难断的线,若在阳光下,本来会有一点反光,但在树荫里,它们几乎是隐形的。
    这是甘六的三项绝技之一,曾有人见过后对此厌恶至极,称之为“魔鬼线”。
    甘六觉得不好听,他花了三天时间追杀那个乱起名字的人,最后在其尸身刻下‘情人发’三个字。
    情之一字,最断人肠。
    情人的发丝,用来断人血肉,岂非再合适不过了?
    每一次布下陷阱后,他都十分期待切割猎物时的动静,以及随之而来的惨嚎——那可真是最动人不过的声音。
    谁也不知道,这根丝到底有多长、有多韧,但甘六曾用它割开一只犰狳妖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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