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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起发髻,玉簪斜入,浅蓝色的水韵细纹裙衫落于身上,飞雪夹起面前的一块牛腩。
    填入口中,缓缓吃着,滋味没的说,桑海之地,有间客栈没有好东西吃,那方圆五百里、一千里都没有好东西吃了。
    自己不想要看到嬴政,也不想要在桑海之地见到太多秦国的人。
    暂时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目的地,也已经选好了。
    除了南海郡之外,似乎诸夏间也没有别的好地方了,多年来,自己的故人朋友四散,也不合适。
    “天明!”
    “他真的很好。”
    “他年岁如此,论侠义之道,已然超越他的父亲,百家有名。”
    “数年了,不知道他的实力有没有精进,以他当年的底蕴,我预测只要天明破入化神,绝对修炼极快。”
    “也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触及玄关!”
    “陆丰之地,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嬴政……,他来就来吧,小圣贤庄的事情,我们也插不上手,而且,有夫子在,一切也无需担心。”
    天明!
    自己也是有些想念他,当年他出咸阳宫的时候,还很小,待着自己和飞雪身边。
    他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自己也将多年所学一一传授,也像自己的弟子,更有可能青出于蓝。
    数年来,所作所为,自己也都知道。
    做的很好。
    既有侠义,又不违背一些事情,兼具有之,更为难得。
    尤其是陆丰之地十年,天明有黑龙令在,根本无需做那般的选择,可……他还是选择了。
    残剑端起面前的精致瓷器杯盏,轻呷一口,这是产至江南的米酒,别有一番滋味。
    嬴政?
    诸夏的事情,现在自己和师妹都很少插手,也就了解一些信息,要做的事情,当年就已经做了。
    昔年,为了一些事情,自己和师妹都亲入咸阳宫,差点将嬴政手刃,还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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