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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首可以流芳百世的千古名篇啊!
    这首诗前两句写景,预示着左领军卫眼下的局面,以及接下来要去的地方。
    后两句由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转为抒情,完美地诠释了接下来战事的惨烈,以及大军的最终目的,攻破且末郡,生擒伏允可汗。
    头皮发麻的裴律师,咽了咽口水,心中默默地想。
    [魏有曹植七步成诗,如今秦明仅用了五步,就写出了如此旷世佳作,简直就是个妖孽啊!]
    [冠军侯不愧是冠军侯,竟有如此诗才。想来以蒹葭那丫头对诗文的痴迷,怕是做妾也是甘之如饴的吧?]
    众人愣神之际,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大笑。
    “哈哈...好,好,好。”
    接着众人便见程咬金,如同闪电般奔到秦明身旁,一把拽住秦明的胳膊,红着眼睛问道:
    “贤侄,这首诗你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吧?”
    程咬金说着手上力道一点点加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老夫想到一个特别应景的名字,就叫‘兰州城外秦明送程知节出征’,贤侄你觉得这个名字咋样?是不是特别特别应景?”
    语气中满是威胁之意。
    秦明:“.....”
    裴律师:“.....”
    其余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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