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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每一天。
    婆婆每天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打开冰箱。
    倒掉母乳。
    冲散装奶粉。
    放回冰箱。
    擦手。
    然后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两百多天。
    每一天。
    第二件,我去见了律师。
    律师姓方,是林然介绍的,专做家事和婴幼儿权益案件。
    方律师看了质检报告、监控视频、医院病历。
    看完以后,她摘下眼镜,看着我。
    “你想怎么处理?”
    “先离婚。”
    “可以。根据现有证据,你丈夫家庭成员故意给婴儿喂食不符合国标的食品,导致婴儿持续过敏,已经构成对婴幼儿的伤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优先考虑对孩子安全有保障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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