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一天。 婆婆每天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打开冰箱。 倒掉母乳。 冲散装奶粉。 放回冰箱。 擦手。 然后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两百多天。 每一天。 第二件,我去见了律师。 律师姓方,是林然介绍的,专做家事和婴幼儿权益案件。 方律师看了质检报告、监控视频、医院病历。 看完以后,她摘下眼镜,看着我。 “你想怎么处理?” “先离婚。” “可以。根据现有证据,你丈夫家庭成员故意给婴儿喂食不符合国标的食品,导致婴儿持续过敏,已经构成对婴幼儿的伤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优先考虑对孩子安全有保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