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头,哭哭啼啼走了。那箱酸奶没带走,搁在我家门口。
我等到夜里十二点。
没有转账。
没有消息。
她说的“今天之内”,跟之前每一次一样,又成了空话。
接下来两天,我没再收到小姑子的消息。
表姐告诉我,小姑子在到处借钱,借了一圈,没人搭理。
“她信誉早烂透了,”表姐说,“借过她钱的人都没拿回回头钱,谁还信她?何况五一这事儿一出,亲戚们算彻底看清她了。”
周三,我请了半天假,去了趟派出所。
接待的民警姓顾,三十五六,说话利索。
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证据一样样排桌上:充值截图、消费明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小程序后台挂账记录。
顾警官看得很仔细。
“她第一次用你的卡消费18块钱,你事后有没有明确告诉过她不能再用了?”
“没有。她偷着用的,我还没来得及说,她就在群里宣布请客了。”
“第二次,她挂账消费15780元,虽没支付成功,但她多次报你的卡号进行操作。金额不小。而且她主观上想把这次请客的功劳归给自己,有侵占意图。”
“对。”
顾警官点点头:“按相关法律,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可处拘留并处罚款。你这个情况,加上之前未还的一万二,总案值超过两万七,已达立案标准。而且她有预谋——提前测试、选你不在的时候、多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