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朝着大爪子走去。
    只见它静静的趴在地上,赫然是一只庞然大物。
    即便不算尾巴,这只大爪子也得超过两米半。
    嘴里的四颗獠牙非常恐怖,得有十几厘米长,如同匕首一般。
    难怪连黑瞎子的毛发都难以阻挡。
    秦天瞅了眼大爪子两条后腿中间压着的那杆长枪,嘴角微微扬了起来。
    这还是一只雄虎,单是这根虎鞭价值就不低。
    带回家泡成酒,绝对有人抢着要。
    眼看着天色逐渐亮了起来,秦天也没耽误时间,赶忙处理收获。
    秦天先是划开大爪子的脖颈,进行放血。
    随后来到两只黑瞎子旁边,给它们开膛破肚,取出里面的熊胆。
    让他欣喜的是,两枚熊胆都是铜胆。
    或许是大爪子的袭击,让它们壮起胆子应对,才会变成铜胆。
    秦天也没细想,烧水蘸好熊胆,将其收了起来。
    随手收起两只黑瞎子,他这才来到大爪子身旁。
    黑瞎子的皮可以回去再处理,但大爪子的皮得先剥下来。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秦天把大爪子收到了养殖空间里,在这里剥皮。
    大爪子尸体出现的养殖空间之后,周围的动物瞬间一哄而散。
    丛林之王的名号可不是吹得,尽管是死掉的大爪子,仍旧不是普通动物能比的。
    秦天拿出剥皮刀,小心翼翼的剥皮。
    虎皮的价值豹子皮还要贵,不能有半点马虎。
    秦天剥皮的手艺不算差,忙活了大半个小时,把整张皮完整的剥了下来。
    好在秦天最后那三枪全都打在了大爪子头上,并没有伤到皮毛。
    除了右前肢的枪口,其他地方都完好无损。
    虎鞭和虎胆也被秦天取了出来,储存在了空间里。
    剩下的骨架也被秦天大卸八块,把骨头全都剔了出来。
    这可是虎骨,比猞猁骨珍贵太多了。
    正好刚抬了几个棒槌,可以和虎骨一起拿来泡酒。
    无论是自己喝,还是拿来送人,都是极为不错的选择。
    虎肉的味道不知道咋样,秦天准备回去尝尝。
    不过他也没抱啥希望,听说这玩意腥臭的很,一点都不好吃。
    他也就是尝尝味,毕竟是虎肉,一般人可没有这个口福。
    剩下的可以拿来喂狗,应该能给它们壮壮胆。
    秦天把虎头也剔了出来,尤其是那四个獠牙,完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