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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晚站在市检察院三楼东侧走廊尽头的窗边,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左手中指内侧一道浅淡的旧疤——那是三年前在城西旧货市场仓库后巷,被一枚生锈铁钉划破时留下的。窗外,初夏的雨丝斜织如雾,将整座城市洇成一片灰青色的底片。她没撑伞,只穿了件素白衬衫、深灰西装裤,头发松松挽在脑后,几缕碎发被湿气压得贴在颈侧。她望着楼下司法广场上那尊青铜铸就的天平雕塑,基座上“明察秋毫”四字已被雨水洗得发亮。
    手机在口袋里震了第三下。
    她没接。
    直到第四下震动停歇,她才缓缓掏出手机,屏幕亮起,是一条加密短讯,发信人显示为“0721”,内容仅一行:
    【你签的《污点证人具结书》第十七条,今日生效。】
    林晚垂眸,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她没回,只将手机翻转,背面朝上,轻轻扣在窗台冰凉的大理石沿上。水汽正沿着玻璃蜿蜒而下,像一道无声的裂痕。
    ——她曾是江临市最年轻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五年,无一败诉。
    ——她也是陈砚之亲手送进看守所的那个人。
    ——而此刻,她正以“污点证人”身份,坐在公诉方一侧,准备指证自己曾经誓死捍卫的当事人。
    陈砚之走进公诉人办公室时,林晚正伏案整理卷宗。她听见门锁轻响,却未抬头。他脚步顿了半秒,皮鞋停在距她办公桌一米七的位置——这个距离,是他们当年在法学院模拟法庭辩论后,他习惯性站定的地方。不近,不远;不侵,不疏。
    他没说话。只将一份牛皮纸档案袋放在她手边,封口处印着鲜红的“绝密·刑诉专案组”钢印。林晚终于抬眼。
    他比三年前瘦了些,下颌线更锋利,眉骨投下的阴影更深,制服衬衫最上面两粒纽扣系得严丝合缝,袖口露出一截冷白的手腕,腕骨凸起,青筋微显。他左手无名指上,空着。
    林晚的目光只在他手上停了零点三秒,便移开,指尖掀开档案袋一角,抽出一张A4纸——是《污点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副本,右下角有她亲笔签名,墨迹已干透,却仍像未愈的伤口。
    “你昨晚没回公寓。”他说。声音不高,语调平直,像在陈述一条证据链中的客观事实。
    林晚合上纸页,推回袋中:“我住律所宿舍。”
    “宿舍楼电梯坏了,三号楼B梯停运七十二小时。”
    她指尖一顿。
    他记得。连她上周三凌晨两点独自爬过十七层楼梯的事,他也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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