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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砚案开庭,全市瞩目。
    林晚身着检察制服,立于公诉席。她宣读起诉书的声音清晰、克制、毫无波澜。当念到“被告人陈砚,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情节严重”时,她目光平静扫过被告席——陈砚站得笔直,目光坦荡,像在接受一场迟到的验收。
    举证阶段,她出示第一份证据:陈砚主动提交的《青藤资金网络全路径说明》。长达一百二十页,手写,字迹工整如印刷体,附有三十七张原始截图、十四段录音文字稿、五份境外公证文书。
    辩护律师质证时问:“陈警官,您为何选择在此时全部交代?”
    陈砚看向林晚,声音沉稳:“因为林检察官让我相信,真相不需要修饰,只需要被听见。”
    林晚垂眸,翻过一页案卷。她没看他,但左手无意识摩挲着中指内侧那道旧疤——就像三年前,在仓库里擦去血迹那样。
    法庭辩论环节,林晚发表公诉意见:“……陈砚的行为,确已触犯刑法。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主动揭发他人重大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关键线索,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认定为重大立功,依法可减轻处罚。”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审判长、陪审员,最终落回陈砚脸上:“更重要的是,他选择成为污点证人,不是为了换取宽宥,而是为了让那些被掩盖的罪恶,真正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份勇气本身,值得司法给予应有的尊重。”
    话音落下,旁听席一片寂静。唯有窗外雨声,淅淅沥沥,浸润着整座城市。
    判决书送达那天,阳光很好。
    陈砚因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走出法院大门,陈砚没戴口罩,任阳光落在脸上。林晚站在台阶下,仰头看他。
    “缓刑考验期,你得定期向司法所报到。”她说。
    “嗯。”他点头,“每周二上午九点。”
    她从包里取出一个牛皮纸袋,递过去:“这是‘青藤’案最终版证据清单。省院要求,所有关键证人须由承办检察官亲自送达签收。”
    他接过,指尖擦过她手背,微凉。“林检察官,下次见面,该叫你林主任了。”
    她没接话,只问:“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他望向远处广场上飘扬的国旗,风吹动他额前短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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