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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
    夜总会早已查封,铁门锈蚀,警戒线在风里飘。她翻过侧墙,踩着消防梯下到负二层。B-7储物间门虚掩,门缝下渗出一股极淡的苦杏仁味——氰化物分解后的典型气味,但浓度低得几乎无法察觉,若非她在缉毒支队实习时被强制训练过嗅辨,绝难发现。
    门内没有尸体,只有一台老式点唱机,唱片正缓缓转动。唱针划过黑胶表面,发出沙沙声。林晚凑近,看清唱片标签手写体字迹:“给灰雀——你选的歌,也是你的墓志铭。”
    她按下暂停键。
    唱针抬起瞬间,唱片背面露出一行蚀刻小字:
    “他们要的不是真相,是刚好够定罪的真相。”
    署名处,是一个潦草的“陈”。
    林晚的指尖僵住。
    她想起窗边那个男人腕上的银鱼疤。
    ——陈砚,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三年前因“证据链存疑”主动退出“蓝鲸贩毒集团”主案侦查,调任市检技术处副主任,分管电子证据鉴定。公开履历干净得像一张A4纸:法学博士,两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指导教师,妻子苏棠是市立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独女陈柚六岁,就读阳光双语幼儿园大班。
    没人知道,陈砚的妹妹陈柚,小名也叫“柚子”,和林晚的妹妹同名。
    更没人知道,林晚的妹妹,五年前失踪于Q区老码头,最后出现地点,正是蓝鲸集团控制的“海雾物流”冷链仓库。
    林晚没报警。她回到办公室,用内网权限调取陈砚近三年全部工作日志。发现一个规律:每逢重大涉毒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72小时,他必以“设备校准”为由,进入电子证据保管室单独停留47分钟。而所有被他“校准”过的原始存储介质,后续出具的《检验报告》中,“完整性校验值”一栏,均标注为“符合行业标准”。
    她申请调阅其中三份原始硬盘镜像文件。
    技术处回复:已按规程销毁,销毁录像存档编号TE-2024-0897。
    林晚查了TE-2024-0897——那是去年冬至夜,市检大楼停电43分钟的监控备份。录像里,陈砚穿着白大褂,独自走进证据保管室。他没碰任何硬盘,只是站在恒温柜前,用手机拍了三张照片。镜头晃动,但柜门玻璃反光里,映出他身后墙上挂着的电子钟:21:43。
    与“灰雀”发送定位的时间,分秒不差。
    林晚开始跟踪他。
    不是职业性的盯梢,而是用一个公诉人的逻辑布网:查他每周三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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