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会让我坐上被告席。”
    他胸口一窒。
    她走向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忽又停住:“对了,那晚我其实没看见赵临川杀人。”
    陈砚舟屏息。
    “我看见的,是周哲自己把绳子绕上脖子,然后,朝赵临川伸出手。”她侧过脸,耳后那颗痣在昏光中若隐若现,“他笑着说了句:‘来,帮我一把。’”
    门开了。
    她走出去,背影挺直,脚步平稳,像走在一条早已丈量过千百遍的路上。
    陈砚舟独自站在休息室里,良久,才慢慢抬起左手,解开袖扣。
    袖口滑落,露出那道旧疤。
    他用指尖,轻轻按在疤痕上。
    ——
    七日后,赵临川当庭翻供,承认受周哲胁迫参与“灰雀计划”,但坚称周哲之死系自杀,并提交新证据:一段手机录音,内容为周哲亲口陈述“主动求死”动机,及对赵临川的临终托付。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当晚,陈砚舟驱车至城西废弃化工厂。东区厂房早已坍塌大半,钢筋裸露如巨兽肋骨。他穿过断壁残垣,在一处锈蚀的通风井旁停下。
    井盖虚掩着。
    他掀开,爬下梯子。
    地下三米,是间不足十平米的密室。墙壁刷着防潮漆,中央摆着一张旧木桌,桌上放着一台老式笔记本电脑,屏幕亮着,正循环播放一段视频:
    画面里,周哲坐在“铁砧”拳馆训练室,对面是林晚。他举起那枚港币十元硬币,笑着说:“晚晚,你说人这一生,最怕什么?”
    林晚没说话,只抬手,用拇指指甲,轻轻刮了一下自己右耳垂下方。
    周哲大笑,笑声在空旷的拳馆里回荡:“对,最怕的不是死,是忘了自己为什么活。”
    视频戛然而止。
    屏幕暗下去,映出陈砚舟自己的脸——眉头紧锁,眼底血丝密布,鬓角不知何时,已染上霜色。
    他坐下,打开电脑内置文档。
    最新一份文件名为:《关于林晚女士证人资格的补充说明》。
    他敲下第一行字:
    “本案关键证人林晚,所提供的全部证词,经技术复核与逻辑推演,证实为虚构。然其虚构行为,系为阻止更大规模金融犯罪及国有资产流失所采取之必要手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建议对其适用‘特殊情形下的证人豁免’条款,不予追诉。”
    敲完,他按下保存。
    窗外,化工厂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