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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甚至已经出国,联系不上。”
    “高明远的资金流向或许是一个突破口。”技术鉴定中心的专家提出,“举报信中提到高明远非法侵占了江振涛公司的巨额资产,我们可以调取鼎盛集团当年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以及江振涛公司的资产转移记录,看看有没有异常。”
    沈砚青表示赞同:“一方面,继续对赵伟进行劝说,争取让他尽快签署污点证人协议;另一方面,兵分三路,一路追查资金流向,核实非法侵占资产的事实;二路寻找当年高明远的其他手下,获取旁证;三路重新梳理江振涛失踪案的所有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接下来的一个月,调查工作全面展开。资金组的检察官调取了大量财务资料,发现江振涛公司在被并购前,有一笔高达5000万的资金被转入了一个匿名账户,而这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高明远的远房亲戚,此人在资金到账后不久便移民国外,与高明远一直有隐秘的资金往来。
    “这可以证明高明远存在非法侵占资产的行为,但还不能直接关联到故意杀人罪。”资金组负责人汇报说。
    与此同时,寻找旁证的小组也有了进展。他们找到了当年高明远的一名保镖,此人因挪用公司资金被高明远开除,对其心怀怨恨。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说和法律政策的感召下,保镖承认当年曾听高明远的贴身助理提起过“处理掉江振涛”的事情,并且在案发当晚,他看到高明远的贴身助理带着几个人神色慌张地从码头回来。
    “虽然只是间接证据,但可以作为赵伟证词的佐证。”负责旁证调查的检察官说。
    而重新梳理旧案线索的小组,在江振涛当年的办公室档案柜里,发现了一份隐藏在书本中的谈判备忘录。备忘录里详细记录了前两次谈判的内容,其中提到江振涛坚持要保留公司的核心技术和部分股权,而这与高明远想要全盘收购的要求产生了严重分歧。更重要的是,备忘录的最后一页,写着第三次谈判的时间、地点,以及“高明远可能设下陷阱”的字样,显然江振涛当时已经察觉到了危险,但还是选择赴约。
    “这份备忘录可以证明高明远有作案动机。”小林兴奋地说,“江振涛的坚持阻碍了他的收购计划,为了顺利侵占资产,他才痛下杀手。”
    沈砚青看着桌上逐渐增多的证据材料,心中有了底气,但她也清楚,缺少直接物证和赵伟的明确证词,这些证据还不足以将高明远定罪。她再次联系赵伟,这一次,她带来了资金流向的调查结果和保镖的证词。
    “赵先生,我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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