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姜顺脚步一顿,扭头看向身后的女人:“你叫王小红?”
    王小红点头:“是我,你认识我?”
    姜顺表面上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内心里则是一阵翻江倒海。
    这个名字现在不出名,但是再过些年,那可就是在整个粤省都十分出名的。
    此人很有手腕,不到三十岁,就几乎统一了粤省的地下网络。
    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
    但有一点,这个女人很聪明,直到姜顺重生之前都还活得好好的。
    这么一位有能力,未来又前途无限的人,值得姜顺去救。
    当然,前提是眼前这个王小红,是姜顺所知道的那个王小红。
    姜顺脑子迅速的搜索了一下王小红有什么显著、广为人知的特征?
    很快姜顺就想到了一个。
    王小红左手臂上有一个用烟头烫出来的疤痕。
    广为流传的说法有两个。
    一个是说她给人当情妇的时候被正主发现了,正主本来是要毁掉她的脸。
    但在情夫的斡旋之下,最后改为在手臂上烫一个疤痕。
    另外一个说法是为情所伤,自己烫一个疤痕,为的是警戒自己以后不再陷入情情爱爱当中。
    姜顺的目光落在王小红的手臂上。
    她还穿着短袖,上面的确是有一个用烟烫出来的疤痕。
    果然是她!
    那么即便今天姜顺不救她,她也不会死去。
    不过,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要是放弃就太可惜了。
    姜顺只是扭头看了王小红一眼,然后就继续往外面走去了。
    王小红顿感失望。
    还以为刚才姜顺停下来是要救自己的。
    很快,姜顺就走出了包围圈。
    那七八个男人见状,便一个个冷笑着收紧包围圈。
    “王小红,你胆子真大啊,连老大的钱都敢偷。”
    “有什么遗言现在就可以说了。”
    王小红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面容冷峻,没有要求饶的意思。
    附近有不少人在看着,指指点点,但是并没有人要上前帮助的意思。
    很多人都见怪不怪了。
    正处于野蛮生长的时期,各种大大小小的帮派互殴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啊啊啊!”
    就在这几个人想要动手的时候,突然,其中一人发出惨叫。
    剩下的人包括王小红同时看了过去。
    就看到姜顺从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