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兴奋地搓了搓手,身体前倾,那双眼睛盯着杨易航:“好啦好啦,既然你问了‘为什么没死’,那我就开始讲了哦!这可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但你放心,我会讲得特别精彩!”
杨易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别紧张嘛!”托普托斯摆了摆手“我虽然是托普托斯,但也是TT啊!一体两面,懂不懂?就像有的人白天是严肃的上班族,晚上是疯狂的摇滚乐手——当然我不是说我有这么无聊的爱好,我只是打个比方。”
他清了清嗓子,脸上浮现出一种追忆往昔的表情:
“事情要从……嗯,很久很久之前说起吧。”
那一年,托普托斯住进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市,藏在某条不起眼的小巷里,租了一间不起眼的小公寓。邻居们觉得他是个整天笑嘻嘻的和善年轻人。
他每天的生活很规律。
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去巷口的早餐店吃早餐。老板娘认识他,会多给他一点,因为“你吃起来特别香,看着就有胃口”。中午随便对付一顿,下午要么窝在公寓里看漫画,要么出去遛弯,和街坊邻居聊聊天。晚上去超市买菜,自己做晚饭——他的手艺意外地不错,因为“做菜也很有意思,不同的调料搭配起来,味道完全不一样”。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
托普托斯觉得这种生活还挺新鲜。
但新鲜感这种东西,是会消退的。
三个月后,他开始觉得无聊了。
五个月后,无聊变成了烦躁。
八个月后——
他迷上了超级英雄漫画。
起因是路过一家旧书店时,看到门口摆着一摞积满灰尘的漫画书。店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看他盯着那些漫画,便热情地推销:“小伙子,这可是好东西——都是经典!”
托普托斯付钱买下了那摞漫画。
回家后,他一口气看完了所有。他看着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角色在城市上空飞来飞去,看着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看着他们被普通人爱戴、崇拜、感激涕零。
然后他合上漫画,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
想了很久。
第二天,他出门买了更多的漫画。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把那家旧书店里所有的超级英雄漫画都看完了。看到最后,他已经能背出每个英雄的起源故事,能说出每个反派的特点,能模仿每个经典台词。
然后他得出一个结论——
凭什么他们能当超级英雄,我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