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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艾尔伯特站在操作台前,指尖在全息投影的基因序列上飞快滑动。瘦削的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狂热的专注,厚重的眼镜片几乎要贴到屏幕上。
    实验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凌晨三点,其他人都去休息了,但他不困——他已经连续工作四十八小时,依然精神抖擞。
    “艾尔伯特。”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头也不回:“等一下,我在——”
    一只手伸过来,直接按灭了全息投影。
    艾尔伯特猛地转过头,怒视着打断他的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青年,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白大褂,里面是印着奇怪公式的T恤。他的头发乱得像刚被电击过,眼睛下面挂着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你在浪费时间。”青年说“那条序列三年前就有人做过了。”
    艾尔伯特的脸涨红了:“不可能!这是我独立设计的——”
    “三年前,里维斯博士。”青年打断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U盘,扔在操作台上“全部资料在里面。你的设计里有三处致命缺陷,会导致转录过程在第237个碱基对时崩溃。”
    艾尔伯特愣住了。
    他拿起那个U盘,插进接口,快速浏览着里面的内容。
    越看,脸色越白。
    青年说得没错。一模一样的设计思路,甚至更优化。而且真的是三年前完成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做这个?”艾尔伯特的声音有些发颤。
    青年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我刚才想去打个咖啡,路过时不小心看到的。”
    艾尔伯特抬起头,想说什么,但青年已经转身朝门口走去。
    门在身后合拢。
    艾尔伯特站在原地,盯着那个皱巴巴的U盘,手指攥得发白。
    里维斯……
    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一个多月后。
    艾尔伯特遇到一个棘手的难题——关于生物芯片与神经组织的兼容性。他在数据库里检索相关文献,发现一篇未发表的内部论文,作者署名是“里维斯”。
    论文不长,只有三页。但艾尔伯特看完后,沉默了很久。
    那个问题,他想了三周没有头绪。而这篇论文里提出的解决方案,简洁、完美,像数学公式一样无懈可击。更可怕的是——这个方案发表于五年前。
    也就是说,里维斯五年前就已经解决了艾尔伯特现在还在头疼的问题。
    “这是谁?”艾尔伯特问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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