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悬念,天吴(主要功劳是从从)以打破人类乃至普通驱妖师认知的速度,获得了十公里跑的第一名。
冲过终点线后,从从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终于一个急刹车,用力一甩头,把那块已经晃得它头晕眼花的肉干连同帽子一起甩了下来,啊呜一口吞掉,然后心满意足地趴在地上吐着舌头喘气,又变回了那只人畜无害的小狗。
天吴则直接呈“大”字型瘫倒在地,眼神空洞,仿佛身体被掏空:“我还……活着吗?”
张章第二个到达,累得双手撑膝,看着瘫倒的天吴和吐舌头的狗,气得脸色发青,却又无话可说。
夏娃第三个到达,她径直走到裁判席(临时由几个文员担任),严肃地说:“我抗议!通缉部选手借助非自身力量完成比赛,成绩应视为无效!”
裁判席面面相觑,规则里好像没写不能带狗啊……
雷克斯溜达过来,掏了掏耳朵:“喂,夏娃,规则没说不行就是可以。这叫策略,懂不懂?我们通缉部的人才就是懂得灵活变通。”
瘫倒在地的天吴听到这句话流出了苦尽甘来的泪水。
“你这是诡辩!歪理邪说!”夏娃气得想用手敲他。
“怎么?输不起?你们法务部不是最讲规矩吗?规矩呢?拿出来看看哪条写了不准带狗?”
夏娃一时语塞,规则手册她倒背如流,但确实没这一条,无奈之下,她只能狠狠地瞪着雷克斯。
最终,裁判席商量后,鉴于规则并无明确禁止,天吴的跑步成绩被判定有效。他的总排名凭借这惊世骇俗的一跑,直接从倒数第一跃升到了正数第二。仅次于自行车和跑步都稳定发挥的张章。夏娃位列第三。划水的安吉那排在第四。小昭第五。蔷薇第六。目目连再次垫底——小姑娘眼看夺冠无望,眼圈都红了。
最后一项,是开放水域游泳,地点在协会后山的一个人工湖,赛程1.5公里。
天吴看着清澈(?)的湖水,心里直打鼓。他的游泳技术……大概就是淹不死的水平。张章则在一旁活动筋骨,眼神锐利,显然将天吴视为了最大对手,准备在游泳项目上彻底甩开他。
最令人意外的是夏娃。她站在池边,一脸严肃地对裁判说:“我认为这个比赛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配备足够的救生员,我建议立即终止比赛。”
裁判无奈地说:“夏娃部长,请您先比赛,安全问题我们赛后讨论。”
紧接着,代表比赛开始的哨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