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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收起手机,上了楼。
    周子墨在做题。
    “小姨,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
    “加班。”
    我走进房间。
    坐在床边想了一会儿。
    然后拿出那部旧手机,打开邮箱。
    给方教授回了那封搁置了很久的邮件。
    “方老师,谢谢您一直记得我。我最近换了工作,在锐数科技做财务总监。如果还有机会,我想重新学习。”
    发送。
    三分钟后,方教授回复了。
    “念安,等你这句话等了十年。下周来学校一趟,有件事想当面跟你说。”
    陆薇介绍的律师叫季国平,业内做房产纠纷最好的之一。
    我约了周三中午见面。
    季国平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戴金丝眼镜,看完我带的资料后,把文件合上了。
    “沈女士,我说三点。”
    “你说。”
    “第一,房产证是你的名字,购房合同是你签的,购房款是从你的账户打出去的。产权清晰。”
    “嗯。”
    “第二,对方主张孩子有居住权,但居住权的前提是孩子没有其他住所且确有居住需要。对方作为父亲已经回来了,且有经济能力,孩子可以跟父亲住。”
    “所以?”
    “第三,对方如果真上法院,胜诉概率接近零。”
    我点头。
    “但是……”季律师推了一下眼镜,“有一种情况你需要注意。”
    “什么?”
    “如果对方拿出你姐姐的遗嘱或者其他证据,声称房产购置资金实际来源于你姐姐的遗产,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资金来源我有完整的银行流水。”
    “那就没问题。”他合上笔帽,“等他传票来了,我们直接应诉。”
    “费用呢?”
    “以这个案子的复杂度,五万。”
    “行。”
    我付了定金就走了。
    从律所出来的时候,楼下一辆车停着,车窗摇下来。
    顾行舟。
    “沈总监?”
    “巧了。”
    “不巧,你在锐数公司跟陆总说的话,她转告我了。”
    “什么话?”
    “周正阳要起诉你的事。”
    “陆薇嘴真快。”
    “需要帮忙吗?”
    “不需要,能处理。”
    “那如果他用别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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